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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底前城市供水基本实现一户一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2:3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关永辉

  本报讯省物价局近日出台相关措施,我省城市供水将实现终端水价制。省物价局要求,在2008年底前基本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2010年底前全面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并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此外,为了促进我省水价改革的推进,省物价局还要求,现阶段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不低于0.8元/吨确定,设市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应在2005年底前调整到位,其他县必须在2006年底前调整到位,对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实行按实际取水量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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