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城市照明全部换成节能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2:3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林银来/实习生林毓心 本报讯昨日,省建设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正式对外公布联合制定的《福建省城市照明节能技术实施方案》,并下发相关通知要求:2006年底前,我省所有城市照明要完成节能灯具的改造,2010年要实现在现有基础上节约用电20%以上的目标,大中城市力争2008年实现在现有基础上节约用电20%以上的目标,尽快实现节能型的城市照明体系。
通知要求,各城市在2006年底前要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的需要,提出照明的量化指标;新建、改建照明项目必须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 通知指出,我省将鼓励各城市选择金融租赁或BOT等商业运作模式进行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各级财政部门可在节约用电的利益分成和贷款偿还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对于节电效果显著的单位,各地可予以适当奖励。 通知要求各城市对现有的城市照明制定节能改造计划。要进一步完善“半夜灯”控制,合理确定亮灯数量和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