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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各区将建“百帮一条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0:2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为进一步做好拆违期间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就业援助工作,近日,合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拆违期间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各区将在辖区范围内,选择、筹建“百帮创业社区服务一条街”。

  基本条件

  设立百帮创业社区服务一条街,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影响市容、市貌、适合经营、便民利民的场地;经营面积在600至1500平方米;安置人数不得少于200至500人;需经合肥市就业办予以确认。

  优惠政策

  进入百帮创业社区服务一条街的经营户,将享受一定优惠政策。1.自入街之日起,第1年经营户给予每月180元的房租减免。第2年享受每月90元的房租减免。第3年起,随行就市恢复正常租金,不再减免。2.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需小额贷款的,可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小额贷款承贷银行及担保机构应简化贷款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3.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进入“百帮创业社区服务一条街”的,继续享受合肥市出台的百帮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税、费减免政策。此外,如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从业协议)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个人缴纳部分仍由个人承担。4.在享受优惠政策期间,经营户不得将门面转租。否则,一经发现,收回门面,并取消各种优惠政策的享受。

  进街创业条件

  受拆迁影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持街道拆迁办出具的证明,可直接申请进入“百帮创业社区服务一条街”。未加入百帮组织的下岗失业人员,可持街道拆迁办出具的证明、“再就业优惠证”、“特困人员就业援助证”,向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申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穆霞)(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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