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天津海事法院四年发展纲要(2005年--200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0:44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巩固我院“二次创业”取得的成果,实现我国在2010年建成亚太地区海事司法中心之一的目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改革纲要》和《天津法院五年发展纲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四年发展纲要(2005年-2008年)》。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海事司法工作,进一步弘扬“公平正义、廉洁勤奋、改革开拓、激励挚爱”的精神。确立现代司法理念,完善审判质量与效率的评价体系,创新审判方式,规范诉讼程序和司法行为。稳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骨干,造就审判、执行、行政等各岗位拔尖人才。提高管理水平,把司法活动、队伍建设、司法保障全部纳入科学、有序发展的轨道,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加强物质保障,实现审判、办公的现代化。努力在各项工作中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争创全国优秀法院。

  二、具体目标

  (一)审判(执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改革创新,继续探索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使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建设,提高执结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做到便民、利民、护民,通过公正、高效、文明、规范的司法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和我市及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队伍建设目标

  按照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崇高的思想境界。加强业务建设,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队伍,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创建学习型法院,促进干警全面发展,为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夯实组织基础。

  (三)管理工作目标

  深化管理改革,按照“放权、分权、制约”的思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审判与管理工作规律和科学规范、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手段,逐步实现审判管理网络化,队伍管理科学化,司法行政管理规范化,为创建现代文明法院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物质保障目标

  基础设施和司法装备条件进一步改善,诉讼环境便利、亲切、庄严,物质、技术保障和后勤服务保障更加科学、完备,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加强派出法庭的建设,使法庭的设置更加符合审判工作的需要,保障各项审判业务的全面开展。

  三、主要措施

  (一)审判(执行)工作措施

  1、树立现代诉讼理念,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全面落实我院制定的《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规定》,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行使审判权,发挥诉权监督、促进审判权正确行使的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管辖的规定,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依法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滨海新区、我市北方物流中心和环渤海区域经济的建设。

  3、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阳光下的审判”,增强透明度,努力做到庭审程序公开、认证理由和结果公开、裁判理由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扩大裁判文书公开的方式,方便国内外各界人士查询。

  4、进一步规范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尊重当事人对简易程序的选择权,探索和完善简易程序的操作方式,在提高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切实提升审理简易案件的效率。

  5、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了事了”的原则,尽量通过调解平息纠纷,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妥善化解矛盾;辩法析理,讲明当事人各自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寓法于情,促使当事人换位思考;耐心分析,帮助当事人寻找利益共同点,从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6、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职责,保证人民陪审员和合议庭其他成员平等参与审判活动,做到庭前认真阅卷,了解争议焦点,明确庭审重点,庭上相互配合,庭后认真评议,充分陈述意见,共同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裁判结果负责。

  7、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研究,准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审核认定证据;准确把握优势证据规则,判断证明力的大小;提高综合分析判断证据的能力,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举证期限、举证责任分配及当事人举证责任与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关系等问题。

  8、积极探索海事审判规律,完善审判组织功能,规范审判运作机制,借鉴国际通行的审判规则,创新审判方式,针对海事审判的特点,探索裁判文书的推理、论证、确认证据效力以及依法确定责任的论理方法,做到繁简得当、论理透彻。

  9、加强执行工作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制定强制执行和中止、终结、债权凭证操作规范;坚持“阳光执行”,贯彻执行措施穷尽原则,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继续破解执行难问题,进一步提高执结率,降低中止率。

  10、完善审判、执行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坚持案件评查和审议制度;前移监督关口,进一步完善对审判、执行案件全过程的各环节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1、加强判例指导,开展精品审判(执行)案件评选活动,总结经验,增强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审理一类案件,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类行为。

  12、加强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指导,探索海事审判工作规律,规范审判行为,总结具有指导意义的审判经验,确保审判质量和执法的统一。

  13、密切与上级法院的联系,加强业务交流,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逐步建立与上级法院业务研讨制度,总结经验,提高审判水平。

  14、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加强对审判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和海事审判规律的调查研究,每年确定一至两个重点调研课题,采取举办研讨班等形式,进行集中研讨;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指导审判实践。

  15、充分利用审判资源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活动,增强全社会对海事海商法律知识的了解,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加强信息、简报工作,提高信息、简报质量,不断提升我院的形象。

  16、严格来信来访流程管理,做到有问必答,来信必复,及时迅速;认真做好涉诉上访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推行首次接待负责制,将亲民、利民的理念融入接待全过程,使申诉、来访接待场所成为“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

  (二)队伍建设措施

  17、大力加强院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规定》、《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决策和执行机制,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充分调动和发挥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潜能和整体合力。

  18、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先进性方面增强影响力和感召力;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经常性考察和管理,继续推行和完善政绩考核、民主测评、岗位轮换、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

  19、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选人用人的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完善差额考察、公开选拔、民主测评、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晋级、晋职机制。

  20、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搞好法官制度改革,试行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实现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试行司法警察聘任制。

  21、坚持人才强院战略,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充分调动干警的创新精神,做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为争创全国优秀法院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2、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干警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成就感,弘扬司法为民、无私奉献、不计名利、扎实工作的精神。

  23、积极开展学习英雄模范活动,注重培养、发现和树立本院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

  24、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激励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逐步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完善干警学习档案,创造开辟学习法律、外语、相关管理专业知识和相关经济专业知识的多种渠道和平台。

  25、认真实施我院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加大培训投入,丰富培训内容,扩大培训规模,改进培训方法,拓展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果,形成岗前培训、现职培训的机制,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骨干,造就审判、执行、行政等各岗位的拔尖人才。

  26、开展专项技能学习、演练活动,每年确定一至两项重点内容,用两至三年的时间,使审判人员的适用法律能力、驾驭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诉讼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27、努力提高审理涉外案件的能力,准确适用确认准据法的基本原则,优先适用我国批准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正确适用外国法律、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办案,培养精于涉外海事审判的专家型法官。

  28、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学历水平和外语水平,采取自学和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力争用四年左右的时间,使我院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审判人员达到50%。

  29、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文化体育设施,开展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法院文化的丰富内涵融于各项活动之中,形成具有法院特点的、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文化,不断陶冶干警情操,增强干警体质。

  30、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法院内、外部监督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教育、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确保全院不出现违法违纪案件。

  31、加强职业保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创造条件,保障、支持法官依法独立办案,强化责任感、成就感,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健全拴心留人机制。

  (三)管理工作措施

  32、进一步健全、理顺和完善机构设置,努力解决纪检监察、法警支队单独设置及增加派出法庭数量的问题;优化管理组织结构,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形成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实现管理的最佳效果。

  33、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充分调动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干警的潜在能力;改革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科学确定管理的总目标、分项目标和量化指标,提高管理的整体效能。

  34、不断增强管理意识,强化各级管理职能,完善层级管理与点对点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

  35、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建立发现问题的机制,前移监督关口,做到防患于未然,促使发现的问题迅速得到解决;完善工作落实情况的反馈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6、强化科技管理手段,充分运用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37、探索建立案件质量与效率的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合理地界定公正与效率的评判标准;加强对案件的审议,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及时纠正,准确评价。

  38、加强审判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增强审判环节管理的有效性,确保立案、开庭、审限、结案归档、卷宗装订等管理的全面规范。

  39、加强和完善对干警日常工作情况的考核,不断充实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改进考核办法,完善法官考核体系及其它工作人员的分类考核体系,健全干警政绩档案,形成科学的奖惩、评优机制。

  40、加强财务管理和车辆等各种装备管理,形成管理细腻、操作简便、利于节约的司法行政管理机制。

  41、坚持两个“务必”,开展经常性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强化干警的节约意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措施具体的节约制度。

  42、加强经常性的安全、保密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落实各项保密规定,有效防止失、泄密,确保各方面的安全。

  (四)物质保障措施

  4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项审判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审判设备的功能,提升计算机网络系统在交流审判经验、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的作用。

  44、加强法庭建设,做好以提高庭审功能为重点的软件开发利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庭智能化水平,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创造条件;加快派出法庭的建设,提高派出法庭的现代化水平。

  45、不断提高局域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拓展局域网的管理功能,全方位发挥局域网在审判流程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实现院局域网与高院广域网的连接。

  46、根据我院的财力状况,不断改善车辆、通讯、办公设备等物质保障条件,充分发挥先进装备的作用,确保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主动、及时和高效。

  二〇〇五年六月九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