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订防冤案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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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0:5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刑事诉讼法经过多年酝酿,修订规划于去年获全国人大通过,并在今年或明年启动修订日程。刑诉法修订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指出,刑事诉讼法修订将涉及五大核心问题,包括解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律师辩护难、证据制度的完善及建立简易审判体系。从制度上严防刑讯逼供 近年来,随着冤案、错案的频频曝光,刑讯逼供已经被看作是现行中国刑事诉讼程序
陈卫东指出,首先应在刑诉法修改中确立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原则,通过律师在场权、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设计来解决刑讯逼供问题。其次,要使办案人员更加注重口供以外的证据,尤其是实物证据、科技证据,不能把口供当作破案的灵丹妙药。从立法层面讲,在司法操作应细化办案人员获得口供的条件。 明确律师的辩护人身份 陈卫东建议在修改中,借鉴国外的保释制度、引入司法审查制度,将对被告人羁押的权利交给法官。公安检察机构羁押须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听证,听取双方羁押与否的理由,最后由法官裁决。 目前,在案件侦查期律师介入案件没有正式身份,使得控方异常强大,控辩审的三方诉讼格局无法平衡,此次刑诉法修改将对这种情况开刀。陈卫东预测,刑诉法此次修改将着重解决律师辩护难的问题,明确律师在案件侦查期间作为辩护人的身份。同时解决律师的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等一系列的难题,为律师作为辩护人职能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基础,使律师在法庭上同控方的辩护更加协调。 作者:何雪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