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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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1:16 新京报 | |||||||||
质检总局以此解决相关事件发生后“标准滞后”等问题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刘菊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前正在建立一整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以往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屡屡见诸报端的“标准滞后”“检验能力低下”等监管问题,有望得以解决。
质检总局副局长王秦平近日表示,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特别是今年以来,新问题屡有出现,一些国际国内知名的企业也被发现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能否切实解决食品质量安全卫生问题,已成为质检部门是否真正为民办实事的标尺,成为是否具备应有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 据王秦平介绍,继国务院出台《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后,目前质检总局正在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四环节 设立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应急标准快速通道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标准时,将采用即时立项、即时下达计划、即时组织人员制定、修订、即时发布等一系列快速程序。 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 聘请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知名学者和检验检测技术、毒理分析、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家,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潜在问题的研究,以作为质检部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智囊团。 提升检验机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水平 各省区市将重点建设市(地)级食品实验室,使其检验能力能够满足全项目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同时,县级也将抓紧建设常规理化检验实验室,使其能进行一般性卫生指标检验,能够满足日常监管的需要。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跟踪、采集和分析制度 重点关注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粮农组织、欧盟委员会等权威组织发布的食品安全动态,及时采集国际、国内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提高信息反应灵敏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