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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各界积极为修改物权法草案献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9:19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常俭)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以来,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收到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汇总,最终确定的12条建议已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这些建议主要涉及物权法的一般规定、不动产的登记、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面。有关人士提出,以法律形式对空域、空间的所有权进行明确,将有利于减少民事纠纷和矛盾,有利于空域、空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此建议在有关法条增加对空域、空间所有权的明确规定。对于是否应当设立“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一些人士认为,按照草案目前的规定,拾得人几乎没有权利,只有义务,这对拾得人是不公平的。因此,意见建议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

  同时,一些人士还建议在法律中增加典权的规定。他们认为,随着我国城镇居民住房制度的改革和

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私有房产,为典权的设立提供了物质基矗规定典权,既可以增加交易和融资途径,又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法律秩序,可使融资领域增加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相关领域和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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