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下:这个线索要赶快移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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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9:21 检察日报 | |||||||||
这几天,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小王有点闷闷不乐。原因是,他与搭档辛辛苦苦跑了近半个月的线索,在院领导的要求下,将不得不向相关部门移送。 “这可是一条‘大鱼’。”面对记者,小王一脸遗憾。“根据我们初查的情况来看,虽然主罪不属于我们管辖,但嫌疑人也有涉嫌我们管辖的罪名,我们也可以进行立案。”小王有点较真儿地说,“去年,我们就立案查办过一起类似的案件……”
小王提及的那起类似案件发生在去年3月,南京某商业银行的领导带着一名涉嫌职务犯罪的职员来到白下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当即,该院对这名职员进行了立案侦查。但随着案件侦查工作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这名职员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实是职务侵占,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范畴。由于该案事实相对简单,而且该院已将事实和证据收集到位,经与相关部门协商,案件由白下区检察院继续侦查。半个月后,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 “当时,嫌疑人投案的事由与我们侦查的结果有较大的出入。”该院副检察长缪宏解释说。但他同时也不否认,后来由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也有案外的因素,如“两个单位平时的协作关系比较好”、“应对上级考核立案数的需要”等。“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我们应该进行纠正。”反思该案的处理方法,该院检察长姜旭光口吻坚定地说,“今后,不属于我们管辖、不该由我们立案的案件,不管我们花了多大的力气也要坚决移送。” 看来,这次虽然有一千个不愿意,小王还是得赶快将线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办案部门。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在监督别人的同时,理应更努力地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该院检察长姜旭光对记者说,“道理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却不容易。我们将尽快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纠正过来,制定出相关的防错、纠错和追错制度并严格落实。” 作者:崔洁 肖水金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