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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 合肥“大拆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1:5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拆违是一场“城市之痛”。在短短的时间内拆违面积达600多万平米,对于合肥市来说,引发的思考可能早已超过事情的本身。从今天起,合肥的大拆违进入强拆阶段,本报记者特别选择了在这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日子之前独家专访合肥市委副书记黄同文。 我们不断尖锐地发问、追问、求证,目的只有一个——纪录一个真实、立体的拆违,直面和正视“合肥之痛”……

  本报记者十问 “大拆违”

  独家对话合肥市市委副书记、合肥市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黄同文

  本报记者 杨丹丹对话之一

  是政府行为还是执法行为?记者(下称记):您认为此次拆违是政府行为还是执法行为?黄同文(下称黄):是政府行为在“依法行政”的框架下操作。行政手段是建立在符合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在拆违前,有人曾向我们提议,能不能让政法部门不要受理因拆违引起的官司。我说,那怎么行?任何政府都没有这样的权力。我们要有打官司的心理准备。对话之二

  监管部门有没有失职?记:这次拆违中,已有600多万平米违建被拆。合肥市作为中部地区一个并不大的城市,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违法建设,这些违建是怎么形成的?有市民就违建问题提出质疑:违建如此之多,有关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您怎么看?黄:客观地讲,这些违法建设都是历史遗留下来,存在很多年了,我们必须正视历史遗留问题。就目前而言,只要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相关法律规定的违法建设,都要依法拆除。 我曾经对省建设厅领导感叹说,拆违是对整个城市建设规划最认真、最严肃、最全面的一次检验。存在违法建设是一种社会性的问题,也是城市建设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城市发展太快,在城市不断扩张的同时,有关监管部门也忽视了扩张中的违建问题。违法建设在其他城市也都存在,比如深圳、长沙等等。有些城市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拆除了。抓得早,后果相对要小。对话之三

  “豪华拆违”带来何种教训?记:此次拆违投入了规模浩大的行政力量与资金支持,称得上是合肥历史上的“豪华拆违”。这种“豪华拆违”从表面看是对违法建设的强制性修正。从深层看,这次拆违实际上是对前期执法不严的一次集体“补课”。拆违的成绩是巨大的,但拆违本身也是一种不可再有的深刻教训。我们可否这样理解?黄:从主观上看,违法建设大规模扩张,相关部门负有一定责任。但不是主要的、全部的责任。监管部门不能说没管,管也管了,但是管理不到位、执法不到位。我们合肥市的几次行政区划调整、规划职能的调整,对于违法建设的扩张都有影响。如果说拆违的另一个层面是教训,那么它警醒我们“不按法律办事,最终损失巨大”。这些拆违投入的巨额资金只能说是付出了代价和学费。目前来看,拆违的社会效益更值得正面强调。对话之四

  要不要追究“小金库”?记:我们注意到,这次拆违暴露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一定数量的违法建设,这些违法建设所产生的巨大收益,事实上已成为单位的“小金库”。这就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资源。我们拆违之际,是否也应该追究相关单位这些年来的违法所得?黄:这个问题没有做过具体调查,但党政机关违法建设大部分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客观因素是管理不到位,但也有当时的大环境。有些部门的同志就反映说,当年整个社会盛行临时搭建,“要是不搞就不正常了。”可见当时这种风气之甚。就此而言,拆违确实也整顿了吏治,从资源上遏制了一种可能的腐败。 中央最近又下文要求政府与实体脱购,我们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媒体也报道了,比如市政府办公厅与所办实体全部彻底脱钩。为了保证拆违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我们着眼于未来,对于过去由各种原因形成的的违法建设,我们原则上是不再追究。记:是不是追究起来成本太大?黄:有这个意思。对话之五

  执政能力能否经得住考验?记:数十年的积弊,忽然之间就能革除。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次拆违考验了我们党的执政能力,也考验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合肥市此次拆违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样的启示?黄:孙金龙书记在听取四区及园林、市容等部门的拆违工作情况汇报时,曾几次感叹“没想到”。一是没想到拆违进度这么快,目前已远远超出了事先计划的年底第一阶段的拆违目标。二是拆违进程中,全市上下形成了如此统一的共识,并激发出极高的热情、激情和创造力。三是“大拆违”牵涉面如此之广,没想到推进得如此平稳。 这次拆违的确让人感触很深,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我们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是不是正确、是不是真正考虑了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不是真正严格依法办事。其二是具体实施中,工作方法、方案要细致深入、切实可行,这也就是所谓的“细节决定成败”。 这两点缺一不可。立足点错了,环节再周密都没有用;出发点是正确的,涉及老百姓的具体问题解决不好也不行。举个例子吧:我们规定凡是发了拆违通知书的建筑必须要拆除。但由于各种千差万别的情况,有的经营者可能暂时没找到店面或者其它困难,也不能一概而论要求立马拆除。只要当事人同意拆除,因特殊情况可以“缓几天”。在执行时既要有坚定的原则性,同时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对话之六

  “垃圾山”还要建吗?记:拆违留下的建筑垃圾还准备建“垃圾山”吗?黄:这个想法最初是我们提出来的。想建一座垃圾山不是容易事,要考虑很多复杂的细节。对话之七

  是一次全民法制教育?记:对于那些违章搭建的老百姓而言,无情的拆违是不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黄:是这样的。通过拆违,人们法律意识增强了。人们对拆违的关注包括被拆违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充分体现了大家“关心合肥、爱护家乡”的意识,“舍小家、顾大家”成为支持拆违的精神动力。有关执法部门也受到深刻教育,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严格执法的重要性。对话之八

  有没有“以罚代拆”?记:在违法建设中,有这样一种情况,即合理而不合法的违法建设。为了减少拆违成本,能否通过行政处罚的手段,将合理建设合法化?有没有这种可能?黄:对城市扩张过程中形成的部分违法建设,为了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居住需要,可以考虑对其违法建设给予一定合法面积,不合法的一律拆除。今后拆违的难点也就是这部分建设,即合法与非法的交叉在一起。要把合法、非法界定开,同时要按照规划的需要与改造结合在一起。对单位搞的违法建设则坚决予以拆除,没有商量余地。对话之九

  “拆违”能否走到最后?记:合肥历史上曾经有过多次拆违行动,但最后都不了了之。为什么这一次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效呢?黄:这要归功于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四大班子认识高度一致,认为再不加大对违法建设拆除的力度,就会阻碍城市经济的发展、影响城市形象。正是有着坚强的决心,才会有坚决不移的行动,必然会走到最后。记:从今天开始,拆违进入强拆的第二阶段,会不会面临着更大的困难?黄:我们的总体方案是用两年时间左右来拆除合肥市的所有违法建设。第二阶段的难度要相对大一些,但有了第一阶段的良好基础,第二阶段只会做得更好。对话之十

  能否树立政府新形象?记:官员腐败事件的屡屡曝光,显然已经影响了当今的社会心态,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公众对政府官员的正面评价。而在拆违过程中,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自拆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百姓都是看了他们拆才愿意拆。通过这件事情,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是否会继续回升?政府的形象也将因此进一步得到提升?黄:的确是这样。在拆违过程中,党政机关和权力部门带头自拆,在整体拆违中起到了非常有益的示范作用。老百姓眼睛都看着他们在行动。从这个意义上讲,拆违带来整个社会心态的再调整。 这次拆违之顺利,出乎我们的意料。整体顺利,没有发生一起人为对抗,社会各界特别是普通百姓表现出来的理解让人感动。我去过不少拆违点,曾经在现场看到一位老大妈在搬东西。我就问她:“你理解不理解党和政府这次拆违?”老大妈非常朴素地回答说:“我非常理解。”简单的一句话,却很感人。我们组织的一场有关下岗职工、出租车司机的座谈会上,他们每个人的发言都很真实、质朴、激动人心。

  作者: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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