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将对全市建筑垃圾实行“统运统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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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00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王莉娟、记者宋光亚、实习生万莉芸报道:9月1日起,南昌市将对全市建筑垃圾实行“统运统管”,并统一 收费。凡南昌市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由市、区两级环卫清运公司车辆运载,如有违者,市容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建 筑、装修垃圾碴土清运与管理的收费标准:代运居民户房屋装修垃圾为40元/车(1.5吨之内);汽车代运垃圾碴土每吨 每公里1.2元(未含机械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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