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让辽足吃尽苦头 张曙光怒揭合同内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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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58 东北新闻网 | |||||||||
三元乳业的死缠滥打早已让张曙光忍无可忍,前日辽足又输了与奥体的官司。四面楚歌中,张曙光选择在沉默中爆发。昨晚,他把与三元合作的内幕一股脑揭开:“我本来不想说,更不想这样做,但现在我希望法律和舆论能还辽足一个公道。” 霸王条款有失公平
据张曙光介绍,2003年,辽足与北京三元乳业签订了三年的赞助合同,其中的一个条款让辽足吃尽苦头。这个条款的核心内容是:“如果在这三年间,辽足单方面中止合同,那么不但要退还三元方面所有赞助款,还要进行同等数额的赔偿。”这三年的赞助金额分别为1500万、1750万和2000万,这就意味着辽足如果在第三年中止合同,那么就要偿还三元总价值6500万的现金。这是一个非常不公平的条款,但由于当时的辽足从未想到会单方中止合同,且当时寄人篱下处于弱势地位,只能在合同上签字。 结果是,辽足与三元的合作引起很大争议。在舆论压力下,辽宁省有关方面决定让辽足将主场迁回省内,辽足在事实上违约了。当时三元已经支付了辽足600万元,辽足当即归还了400万元。而按照合同辽足不但应该归还全部600万元,还应该为三元白打600万的场地广告。三年来三元的广告一直出现在辽足主场的显要位置,如今的纠纷是围绕着辽足没有归还的那200万元展开的。 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中止合同确有客观原因,但合同也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应该被履行。法院认为辽足是一个企业,应该预见到辽宁有关方面政策的变化,同时认定辽宁省体育局的行政指令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张曙光认为这样的判决值得商榷:“这种说法不符合法律现状。足球俱乐部属于特殊企业,它必须受到体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在去年‘中超革命’时,中国足协已经明确,中超的无形资产属于足协,所有俱乐部都要受到足协领导。辽足能去北京,是辽宁省政府召开联席会议批准的,是有批文的。能批准我们去就能让我们回去。此外,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只要一个企业的行为引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政府必须干涉。足球俱乐部尽管具有公益性质,但当时的确出现了球迷请愿的情况,这种情况政府不能坐视不理。我们不能用法律的理想状态代替现实状态,辽足遇到的就是不可抗力因素。” 三元不该翻脸不认人 与三元签约时,张曙光还没有介入辽足事务,但解约是由他一手操作的。在解约时,张曙光对上述的霸王条款提出质疑。据张曙光称,他的这一态度当时得到了三元高层的理解。但三元方面表示,他们正在运作上市,所有合同都由外国财务公司监管执行,不能够违约,希望辽足按照合同办事,他们会考虑给辽足相应补偿。 于是,辽足与三元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形成解约的补充条款,内容分三点:一是成立一个牛奶销售公司,由辽足控股,三元给予大力扶植,弥补辽足损失;二是给北京嘉华公司两个污水处理工程,价值在400———600万元,以此作为补偿;三是如果前两条措施仍不能弥补辽足损失,三元将购买辽足广告。 张曙光表示,为了支持三元上市,辽足做了让步。但没想到对方上市成功后,公司高层发生了人事变化,对原来的承诺不再承认,而是坚决让辽足归还那200万,“做人要讲道理,已经说好的事怎么能不认账了?我还跟他们商量,今年把背后广告给三元,算300万,他们再给我们100万就行了。结果辽足该付出的都付出了,三元就是非要那200万不可!” 何必为难辽足这个穷小子 张曙光表示,时值今日,辽足还是感谢三元,毕竟人家曾经愿意支持辽足。但实际上,三元是这起纠纷的受益者,“我不知道他们吃了什么亏。三年了,我们没说过三元一句坏话,就是怕影响他们的形象。我们进行过评估,在辽足回归这件事上,当时媒体报道产生的宣传效应价值3000———5000万元。三元的知名度大大提升。” 张曙光认为,任何合作都应该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进行,三元揪住辽足不放,只能说明他们的企业文化发生了问题。一个上市公司,一个知名企业,干嘛要从辽足这个穷小子身上榨取额外收入?张曙光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三元的经济状况已经到了极端的情况,否则他们不应该做出这种事来。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测。” 对于前景,张曙光坦言:“本来能够形成双赢的局面,现在成了双败。三元伤了辽足的心,伤了辽沈球迷的心。法律最终怎么判决我无法预料,但在道义和情理上辽足不会输。辽足已经提出上诉,法律专家正在进行论证。这个官司势必引起全国关注,我期待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沈阳日报)[责任编辑: 曲晟](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