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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邻居谩骂不敢出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3:46 重庆晨报

  一方声称这样的日子持续一年多了,一方声称太冤枉

  本报讯(记者杜海见习记者周杨)仅仅因为“是否开过我家的房门”一句话,两个朝夕相处的邻居不仅为此闹上法庭,而且见面就吵。这样的生活发生在长寿区华红小区,且已持续一年多了。

  邻里纠纷

  陈某原住在长寿海棠镇某厂家属区,和龚某本是一窗之隔的邻居。去年7月20日,陈买菜回来后,发现自家房门大开,她立即到邻居龚家当着众人的面,向龚问了一句“是否开过我家的房门”。龚当即予以否认。

  陈到厂区派出所报案后,龚带着两人赶到派出所附近,和陈发生抓扯。陈称,她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

  “后来,龚一看到我就骂‘骗子!’‘冤枉我,不得好死!’”陈说。去年10月,陈将龚告上法庭,要求龚停止谩骂,并赔偿医疗费。法院判决龚某赔偿598.43元,后法院强制执行后,龚某共计赔偿1400余元。

  “冤家”路窄

  今年2月,龚某遇见陈,又骂了一顿。陈2岁多的孩子每次见到龚某就说,“妈妈快走,坏人来了!”

  7月,两方又搬到同一个小区居住。陈说,龚只要看到她就会开骂,菜市、小区、大街上,哪里相遇,哪里就有骂声。

  陈说:“现在我只好整天呆在家里,出去买菜,总要多买几天的。而且出门前还要看看龚某在没在附近,我真是怕了她。”

  大呼冤枉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龚某的电话,得知陈的说法后,她大呼冤枉。她说,她承认是打过陈,是因为陈当着众人责问她,让她很丢面子。

  “我觉得自己很冤枉,我没有偷过她家,她却到处说我的不是。”龚某说,“在记忆中,只是在判决后,主动骂过她一次,其它时间都是她先开口骂,至于次数已经记不清了。前天,她遇见我的时候,也骂了我。”

  龚某陈某因一点小事引发纠纷,并闹上法庭,再持续一年多见面就骂,勿庸质疑,双方都会感到累。常言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但愿两家人能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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