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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破墙 房主反成被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6:35 重庆时报
货车撞破墙 房主反成被告(图)
  昨日,大渡口区陈老汉无奈地看着自家被撞塌的围墙 本报记者 赵锐 摄本报讯(记者 李洁)8月30日晚,一辆满载泥土的大货车从陈大爷自家盖的3楼砖房旁经过时,不慎将楼房右侧墙壁撞出个大洞,整个车身随即倾倒。由于陈大爷一家与车主间协商赔偿一直没能达成共识,这大货车就靠着陈大爷家破裂的围墙上“睡”了3晚。直到昨日上午11时许,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强制将货车吊了起来,陈大爷此时才得知,原来他已成了被告。

  事发 “当时感觉就像是地震一样”

  陈大爷家住大渡口区八桥镇桥梓塘村5社88号。一年
前,他家花了4万元自行修建了一座两楼一底的砖房,现在整栋楼房里住有3家人。

  8月30日晚8点40分,当陈大爷刚洗完澡,坐在床边看电视时,突然感觉整栋楼房强烈晃动了一下。“当时感觉就像是地震一样,我还以为房子要塌了。我穿着内裤跑出门一看,只见一辆黄色的大货车倒在我家楼下,水管都被压断了,回头看我家室内不少墙壁上都出现了裂口。”陈大爷称。

  据了解,这辆牌照为渝A21078的大货车载重8.25吨,车内装满了急需倾倒的土石。

  协商 赔偿额起分歧货车无法吊走

  事后,陈大爷一家与该车车主王女士进行了几次协商。“车子一直这样倒在我家的房子上,可能会带来更大的损失,我当晚就同意他们叫人把车吊走,但由于当时天已经黑了,我们这里的路又不好走,大吊车根本进不来。”陈说:“所以我们说好第二天早些来解决,但第二天他们到很晚才来,我想我遭到了损失,要他们把损失赔给我后,才能让他们把车吊走,如果车子走了,我找谁要钱去?”

  车主王女士称,8月31日,他们本很有诚意想来与老大爷协商,但无法接受老人要价3万元的赔偿金额。9月1日,驾驶员李某与其协商后仍未达成一致,所以两天过去了货车还稳稳地“睡”在出事时的位置上。

  结果 孰是孰非需听从法院宣判

  为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王女士所属的重庆市公路运输公司交通运输分公司,将陈大爷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先将货车施救到安全的地方。

  昨日上午,当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将《民事裁定书》等文件递到陈大爷手里时,陈大爷简直是蒙了,“我的房子被撞了,我还成被告,这是什么道理。”陈大爷委屈地说。

  昨日中午11点40分左右,货车终被吊起来,但仍然被陈大爷和邻居们拦了下来。“我们农民盖个房子不容易,不赔钱就这么走了,以后怎么办。”陈大爷说。

  据法院工作人员解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类似陈大爷这样的交通事故,是要先予返还车辆,车方要提供相应的财产作担保,双方再进行商议赔偿。除了公安机关和法院,谁也没有权利私自扣车。陈大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应该的,但也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

  “我们真是哭笑不得,最开始我们把大爷的墙撞坏了的确是我们的责任,该赔。但陈大爷一直阻挠我们先把车吊起来,他自己也从有理变成无理了。”王女士说:“接下来,我们只能听从法院的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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