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加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8:32 南京晨报

  北京讯 加拿大最高法院昨天正式拒绝受理中国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案的上诉。

  赖昌星一家6年前以旅游身份进入加国。2000年3月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当年6月,赖昌星提出难民申请,但一直被拒绝。

  赖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重新审理他及其家人申请难民身份被拒案件。

  加拿大最高法院昨天作出决定,不受理赖昌星及其家人的有关上诉。按照通常惯例,最高法院毋须对其拒绝受理上诉的决定作出任何解释。

  不过,这次最高法院却作出了简短解释。高院表示,移民暨难民局发现,赖昌星及其妻子不值得信赖,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不可靠。

  赖昌星违反宵禁令,8月13日晚9时在温哥华西区一家酒家被当场拘捕。上周五,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在对赖昌星再次进行拘留聆讯后宣布,由于没有足够的理由让法官相信他不会潜逃,所以决定继续拘留赖昌星,并将于9月22日再讨论是否须继续拘押。

  据悉,目前,赖昌星未来的去向将由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决定。

  据报道,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已与妻子曾明娜在加拿大正式离婚,并于上月获准,除将影响两人日后是否能一同“在家软禁”的安排外,当地媒体质疑是为其家人留加做两手准备。

  报道引述熟悉加拿大移民法的律师指出,一般而言,难民申请人离婚后,若与本地人再婚,将有利于申请人以人道理由留下。

  这宗离婚申请在今年6月21日获批准。法官判曾明娜获丽昌物业,即目前曾与赖昌星被软禁的物业,现估价约49万加元。

  曾赖二人成功离婚后,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情况可能出现变化,因为曾明娜及3名成年子女,可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请难民资格,而不受赖昌星最后的去留影响。(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