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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有了民间“探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8:33 南京晨报

  晨报讯昨天,南京市工商局宣布在全市商品流通领域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人民监督员制度,首批103位监督员获得授牌上岗,这在全省乃至全国是首创。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产生的对象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骨干、各级消协理事、群众积极分子及部分企业代表等。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有宣传食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当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有监督权
、询问权、建议权和举报权;有权对当地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自律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对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及时报告工商部门,协助执法部门检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对工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等。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两年,两年到期可以续聘。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可对监督员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和补助。对人民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工商部门接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件投诉,严格落实南京市食品质量询查监管责任制,调查处理后回复监督员。

  据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南京市食品经营企业面广量大,共有3200家食品经营企业,销售额达320多亿元,所以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靠全社会,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今年南京市工商部门建立了“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方式。工商部门和消协专门在全市范围内聘请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人民监督员,意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制度和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安全人民监督员代表表示,他们将在法律范围内切实履行职责,行使好监督权、询问权、建议权、举报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了解群众意见,反映各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作者:方宁 孔祥宏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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