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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将会以燃油税取代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0:04 桂龙新闻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及公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9月2日上广西政风行风热线,打进电话的市民对养路费征稽、缴费网点设置及如何鉴别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等热点问题特别关注,而交通管理部门也已经在寻求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

  车子上路少 能够少缴费吗?

  “车子平时上路少,可以少缴养路费吗?”一位南宁市民在热线中就此提出疑问。他说:“我自己买有车,但是每月只使用一两次,使用率很低,为什么要像其他经常使用的车辆一样缴纳同样的交通规费呢?我觉得这不公平。”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征费处副主任洪畅茂答复道:“目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交通规费征收政策规定,凡领取牌照的机动车,不管车辆是否使用公路、使用率多少,车主都必须按规定缴纳交通规费(符合免征和停驶条件的除外)。所以按照相关规定,只要你领有牌照,都要缴费。”

  洪畅茂接着说:《公路法》已明确了今后将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基金,即以征收燃油税的方式取代目前征收养路费的方式。现在,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燃油税的征收办法。随着燃油税的开征,以后可以较好体现和解决“多用路者多缴税(费)、少用路者少缴税(费)”的问题。

  方便缴费 年底实现全区联网

  “现在交通相关费用的缴费网点设置不合理,希望能够像银行一样实现联网收费。”对市民的这一建议,接听热线的洪畅茂坦言:现在缴费网点的设置及管理模式确实存在诸多不合理的现象,广大车主缴费不方便。

  为解决车主缴费不方便问题,交通部门已研究开发了新的联网征费系统软件,预计在今年年底可实现全区联网征费。而银行代征的缴费方式也将同时开展。届时,车主可任意在征费稽查机构网点、银行网点缴费,不必再像现在这样定点缴费了。

  鲜活农产品 南宁桂林该有统一标准

  一位车主反映:一次他从南宁拉运一批红皮甘蔗去武汉,在出发前已经在有关部门办理了“绿色通行证”。凭着这张通行证,在南宁一路“绿灯”,可到桂林时,收费人员却说红皮甘蔗不属于鲜活农产品,不能免费通行。这位车主十分疑惑:为什么这“绿色通行证”在南宁有效,到桂林就失效了呢?全区到底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自治区交通厅基建处处长李日昌解答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鲜活农产品包括鲜活瓜果,甘蔗不属于鲜活瓜果这一类。而果蔗虽然也是甘蔗一类,但对这一食用农产品目前在广西区内有着不同的理解。有些人认为可以列入瓜果的“果”这一类,有些人认为应该列入甘蔗类。就这个问题,交通部门正在与农业厅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准备制定和出台适合广西鲜活农产品的有关名录,进一步明确有关类别,到时“鲜活农产品”就会有比较明确的界定了。

  0.5吨车何以要按1.5吨车缴费?

  按有关规定,车辆应按照核载吨位缴纳养路费。可一位市民却碰到这样的问题:“我的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装载质量是0.5吨,为什么要按1.5吨来缴纳交通规费?”洪畅茂解释说:以前,一些汽车生产厂家为了迎合部分车主偷逃交通规费的心理,生产“大吨小标”车。

  依据有关规定,载货类汽车交通规费的征费计量是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核定的。没有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载货类汽车,仍然按照交通部和原国家计委《公路汽车征费计量手册》的标准核定。根据这些规定,行驶证上核定的装载质量不是交通征稽部门计征路费的依据。随着“大吨小标”车辆吨位的逐步更正调整到位,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的核载质量与交通规费征费吨位将逐步统一。

  来源:

  南国早报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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