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企业不配劳保品最高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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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1:5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记者从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获悉,自今年9月1日起,生产经营单位需按规定为职工配备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最高将被处以五万元罚款。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未按规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