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地交巡警吃“红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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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5:2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交巡警支队公布8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警示通报,永泰、长乐、马尾三个交巡警大队被红色警示,福清交巡警大队被黄色警示。 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制度,以各县(市)、区为单位,
8月份的交通事故中,与去年同期比,永泰县的死亡人数上升112.5%,且连续3个月上升20%以上;长乐市的死亡人数上升45.71%,且连续3个月上升20%以上;马尾区一起客运车辆事故,造成4人死亡,12人受伤。以上三地交巡警大队被“红色警示”。福清发生1起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被“黄色警示”。 上述被警示通报的单位,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制度》第四、五条规定,必须在一周内向福州市公安局、市交巡警支队作出反思报告,交巡警支队将组成调查组前往督导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