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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10月进入初评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7:36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傅欣彦实习生苏润菁报道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中获悉,根据《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部署,今年10月至12月,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将进入市和区初评阶段。此项工作涉及部门包括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的公共服务行业。

  本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分为4个阶段,其中6月至9月为单位自查整改阶段;10月至12月为接受区和市初评阶段;明年1月至3月为整改完善阶段;4月至5月为接受省和国家评估验收
阶段。评估的内容和标准是《关于印发〈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教语用〔2000〕2号)规定的指标项。评估工作的重点是国家机关、学校、大众传媒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

  作者:本报记者傅欣彦实习生苏润菁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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