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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不在店 工商不免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5:52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铜川讯(记者 陈有谋)依法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写一份本人天天在店经营的承诺书,否则工商所将取消免费资格。近日,铜川市工商局王益分局体育桥工商所这一做法在当地下岗失业人群中引起争议。

  9月1日上午9时10分,记者在体育桥工商所看到,被工商所叫来登记的个体经营户每人除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铜川市工商局颁发的再就业
免费卡复印件外,还被要求写一份承诺书。大意为:我是某某市场经营户,我承诺若在工商部门检查期间,累计3次不在本店经营,愿自动取消下岗免费资格,并补足以前所免工商费用。

  对于工商所的做法,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提出不同看法。下岗工人王先生认为,既然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和市工商局发放的免费卡,就说明经营者已经过几个环节的审核,再写承诺书显然多此一举。李女士也认为,如果工商部门检查期间,经营者本人正好有事外出,比如上厕所或外出进货,家人帮助照看有什么不可?累计三次的要求显然过于苛刻。

  根据规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免收工商登记费和三年工商管理费及地税。那么体育桥工商所为何要让下岗失业人员写承诺书呢?该所一负责人称,有个别下岗失业人员办了免费登记后并不从事经营,而是将免费登记手续转给他人。这种钻政策空子的行为,给国家费税收入造成损失。至于下岗失业人员提出的“三次过于苛刻”的说法,该负责人称,他们可以考虑适当予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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