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镇姬家村原村委会主任被移送检察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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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7:0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9月3日讯(记者 傅晓峰)今天,市国土执法监察部门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打击违法旧村(居)改造工作。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华山镇姬家村原村委会主任因涉嫌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日前移送检察机关。同时,该项目涉及的违法占地企业负责人也被移交检察机关。 个别机关单位集体购买违法旧村改造房
据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国土执法监察部门先后开展了多次违法旧村(居)改造专项清理,检查发现,今年以来全市参与违法旧村(居)改造的村(居)、单位的数量呈上升之势,由原来的60多家上升到目前的90多家。此外,个别省直单位、区机关等集体购买了非法旧村改造建设楼房。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华山镇姬家村原村委会主任涉嫌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耕地,查实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日前移送检察机关。同时,该项目涉及的违法占地企业的负责人也被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机关。 市中区南康村村委会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以旧村(居)改造名义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公开销售,5天收取购房者定金500万,由建筑单位垫资开始进行楼房主体建设。执法监察人员发现这一违法占用集体土地的情况后,在公安机关配合下,督促违法当事人退还了全部定金,并将已建至三层的违法楼房全部拆除,恢复了土地原状。 违法旧村改造房地质环境安全缺乏保障 在10部门《关于禁止以旧村(居)改造名义实施违法开发建设的通告》发布后,市国土执法监察部门加大土地使用情况检查处罚力度。在槐荫区一些村(居)检查时工作人员发现,部分违法旧村(居)改造项目顶风而上,白天有执法人员检查时便停工,夜间却继续施工。对此国土部门明确表示,不管这些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建设进展速度如何,只要不符合“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发生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审批手续”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土地手续,便属于违法项目,最终将被严厉查处。 此外,由于没有经过完备的地质环境评估,违法旧村改造楼盘的地质环境安全缺乏保障,一旦建筑物所在土地发生地裂、塌陷等,居住者的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