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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报复杀人:社会排斥的产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2:02 舜网-济南时报

  □江厚良

  王斌余,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艰辛的生活中不断地痛苦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他愤怒之下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9月4日新华网)。

  犯罪学家告诉我们,没有人天生就是犯罪人,总有一些外在因素诱使人去违法、犯罪。就王斌余行凶杀人的行为而言,也是如此。而诱发王斌余杀人的因素在于他遭遇了种种不公:超负荷工作、生病不给治、经常克扣工资、恶意欠薪,在于社会对他无意或有意的排斥和挤压,最终使他失去生活的希望和梦想,继而报复那些让他陷入困境的人,甚至是无辜的旁观者。

  王斌余的遭遇让笔者想起了作家毕淑敏介绍的一个游戏:一个人数固定的人群在随意地走动着,游戏主持人突然宣布每三个人自由结合成一组,由于总人数不是3的倍数,必然有人被排除在外,成为落单者。我们不妨把王斌余视为游戏当中的那个被其他小组所排斥的落单者。在游戏中,他为其他人所排斥,无法融入其中,其权益和要求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和维护,久而久之,报复他人、报复社会的祸根就此埋下。

  在笔者看来,王斌余只是农民工群体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缩影,换句话说,发生在王斌余身上的悲剧或许可以避免,但是,发生农民工群体身上的悲剧却是难以避免的。这是因为整个农民工群体才是游戏当中那个落单者,他们遭遇了社会的不公、受到来自于其他社会群体的排斥。而受到排斥的农民工群体往往会把自己不公正的遭遇归咎于其他群体的有意或无意排斥,社会就潜伏着某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报复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

  防止王斌余之类悲剧重演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定反社会排斥制度,而消除社会排斥的目的不仅仅局限于对农民工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更重要的是能对社会进行整合,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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