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环保局为受害群众撑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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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9:54 中国环境报 | |||||||||
近日,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玉口、旺口两村的邱全监、汪荣均等7名农民,手持燃着的鞭炮走进兴国县环保局,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造福”的锦旗交到兴国县环保局局长温兴根手中,感激地说:“谢谢你们!你们真是农民的贴心人哪。”原来,该县银峰选矿厂砷污染造成当地624.91亩农田绝收,经当地环保部门调解,361户农户获得了23.2万元赔款。 2005年5月下旬,兴国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杰村河流域大面积农田受污,
兴国县环保局在会同当地乡镇政府疏导群众、稳定农民情绪的同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取样送检,并组织力量对杰村河流域内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 经现场抽取土样送赣州市环境监测站分析检测后认定,属土壤砷含量超标,引发大面积农作物砷中毒而死。环保部门查实,杰村河上游杰村圩边有一铅锌矿浮选厂银峰选矿厂,其矿石原料中含有较高品位的砷。经取其选矿尾砂分析检测,砷含量高达324mg/kg。同时,经排查证实,杰村河流域没有其他砷污染企业。 该县成立了副县长钟贺雄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温兴根为副组长的处理小组。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耐心细致做工作,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厂方最终认可了污染事实,同意调解处理,并最终达成了调解处理意见。厂方迅速筹集赔偿资金,于7月22日将23万余元赔偿金全部赔付到5个村,并表示将做好污染治理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受污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