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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拆”了自己的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1:20 检察日报

  本报沈阳9月4日电

  (记者顾志翔)9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市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拆迁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治理行动的情况,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近几年来,沈阳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在城市改造、道路拓宽、房屋拆迁过程中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很大损失的问题比较突出,被拆迁群众意见很大。针对这些问题,从2004年4月开始,该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查办拆迁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治理行动。

  经过一年多来的专项治理,截至今年8月,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侦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14件,侦查终结11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9件。通过查处这些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8万元。

  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原拆迁员匡立明在担任拆迁员期间,在铁西区爱民北街动迁工程中,违法对不符合拆迁条件、不应享受拆迁补偿的被拆迁户,以货币安置形式支付财政资金人民币28.5万余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匡立明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拆迁补偿款7万余元、受贿5000余元。法院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匡立明有期徒刑六年。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沈阳市检察机关还进一步加大了职务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的力度。在查办沈阳市城市建设拆迁中心拆迁部原主任李国秋等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时,办案检察官到沈阳市建委座谈,提出了尽快修改规章制度,在房屋拆迁、房屋评估、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实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等检察建议。在查办匡立明滥用职权等案件后,检察官及时向房屋拆迁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铁西区房屋拆迁办公室立即进行了整改,决定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进行大幅度调整,有8人被调离原岗位。

  作者:顾志翔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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