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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赌资吞公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2:37 新闻晚报

  晚报讯 近日,李某被黄浦区检察院依法以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

  现年37岁的李某原系上海某船务有限公司货代部副经理,主要负责进口货物报关,经手垫付报关费、税金、保证金等业务。2001年11月至2004年5月间,李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伪造单据及截留客户款项等手法,从公司多次开具支票分别转至上海某汽车运输队等单位。

  尔后,李某以其本公司需支付给其他单位费用为由,从上述单位直接套取现金或将套取的空白支票转至其个人开设的银行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51万余元,全部用作赌球资金。案发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作者:通讯员郑建华 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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