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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行新型农村社会福利新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4:19 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记者蒋志臻)“建立五保村实行农村孤寡老人从分散供养走向集中供养,广西实行新型农村社会福利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是记者从九三学社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等单位近日在江苏昆山举办的“构建和谐社会: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上获悉的。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措施。在养老保险
制度中,作为农村最困难、最弱势群体五保户的基本生活保障是目前最迫切的议题之一。据悉,从2001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在总结兴建灾民新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开展了五保户集中供养的一种“五保村”新型农村社会福利新模式。

  据介绍,过去集中供养的方式主要是在乡镇建立敬老院,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均依靠政府的投入。而五保村的主要特点是“就村而建,集中供养,一家一户,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五保村的建设采取了政府拨款、村集体出地、群众献工献料的方式,调动了各方面力量,大大节省了建设成本。与乡镇敬老院相比,建设一个10户的“五保村”仅需5到7万元,为乡镇敬老院投资的1/4,从而大大提高了社会福利资金的使用效益,拓宽了五保老人供养的覆盖面。这种方式既方便了乡、村干部的管理和照顾,又使五保老人不用离开故土,满足了老人们对乡亲的依恋之情,有益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十分有利于对孤寡老人的人性化管理和照顾。该方式有效运用政府和社会的福利资源,体现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特点。此外,该方式有效利用社会

福利彩票资金兴办五保村,并提倡社会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兴办资助五保村建设。还有,实行五保村捐建者冠名制,鼓励了民间资本的福利性捐献活动。

  据了解,到2004年底,广西已建成五保村3800个,集中供养了5万多名农村五保老人。广西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兴建9000个左右的五保村,基本上解决全区10余万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问题,基本实现农村孤寡老人居有其屋、食有其源、乐有其所的集中供养目标。有关专家表示,广西的成功经验有望福及全国700万农村五保户,对全国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有着明显的借鉴和推广价值。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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