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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月饼包装成本不得超总价25%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12 南京报业网

  【据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5日发布《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月饼过度包装。该标准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包含了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内容,并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月饼包装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规定:

  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厘米。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后为防止过度包装而制定的第一项国家标准。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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