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开门接访将制度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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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1: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 虽然9月6日是省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的最后一天,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还将一如既往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昨天,省公安厅宣布,结合这次开门大接访工作,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长期坚持下去,健全公安厅、局长接待日制度。
具体为:1.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每周接待来访群众2次,每次不少于半个工作日。2.省厅、市公安局负责人每周接待来访群众1次,每次不少于半个工作日。3.在省厅、市公安局领导接访时,有关下级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领导在本级公安机关参加接访,实行“三级联动”;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接访,实行“警种联动”;对重点信访人和重大信访问题,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负责同志也可组织约访或下访。 (胡正球 杨耀东)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