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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相关标准:停车场有“量”可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15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9月8日消息:浙江省建设厅和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标准》规定,从现在起,全省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的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停车场(库)。

  我省现行的停车场的配置标准主要采用1988年公安部、建设部颁布的《停车场规划
设计规则》(试行),时过境迁,已不能适应我省城市建设和交通发展新的形势需要。

  《标准》按照不同城市规模,不同的建筑类型对停车库作出了不同的配建要求,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场所、学校以及餐饮、娱乐设施、旅馆、体育场馆、影(剧)院、

医院等各种建筑类型。按照标准的规定,城市建筑工程配置停车设施可采用地面停车、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等多种形式,严禁占用规划批准的城市绿地和道路用地作停车场,但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可在绿地下面设置地下车库。(温州日报 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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