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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时工作制名存实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52 宁夏日报

  对于很多人来说,8小时工作已经名存实亡了。

  8小时工作制曾经带给人们的那些新鲜感受:8小时之外,关于工作的一切事情都可以不考虑,老板的电话可以不接,客户的饭局可以不去,秘书的报告可以不听,在办公室里坐满8小时,然后下班走人——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这世道悄悄地变了。

  8小时的彻底沦亡

  在当前的情景下,工作对人们空间、时间的控制逐渐变得松散,但更加无处不在。

  一位公关公司项目助理说,8小时工作制仅仅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她的作息既不“朝九”,也不“晚五”。早上有个小懒觉睡,十点左右到办公室,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七八点,遇到项目的前两天和后两天,深夜工作就是家常便饭。唯一让她感到8小时工作制的地方就在于:公司按照8小时工时支付工资。

  另一位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门经理小波说,每到中午11点多和下午下班时间都会迎来工作的“小高潮”——派出去的通讯员回到单位,他们会带回来一些单子需要及时处理,于是又开始一阵忙碌。如果遇到出货的旺季、高峰,天天加班都是常态。

  而一些特殊行业,比如医生和警察,则很难严格按照8小时工作制来工作。C是某大医院的外科大夫,他在一个月之内统共12次半夜被叫醒,然后到手术室做手术。假如他在8小时之外完全脱离自己的工作的话,那是不可想象的。警察亦如此。假如我们晚上逛街被飞车党抢包,正好遇见路过的警察,假如他告诉你,“现在是我的下班时间”,任谁听了都会抓狂的。

  还有一些人的工作强度不是根据8小时,而是根据销售季节来区分的。某跨国公司服务工程师说他们忙的时候——比如年前正值财政季度的末尾,大部分企业的资金都需要用于支出和购买——常常加班,而闲的时候,也会在办公室里无所事事,等待下班。

  创意者随时处在工作状态

  电话以及网络的迅速发达,使得不少人工作的形态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时间、空间的限制被打破。对于一个周刊记者来说,他只需要每周五下午到单位开一次选题会,假如下周有稿件,那么不论是在家电话采访还是登门采访,时间都可以自己安排。如果没有稿件任务,则这一周他都是自由的,想做什么都可以。

  这样的自由职业还有很多,如律师、作家、广告设计人员等等。基本上不受8小时工作制的约束。什么时候安排什么工作,都是自己说了算。但是,这样的“自由”日子劳动强度并不低,非外人想象的那么清闲。

  对于以创意为主的行业来说,思考、策划、设计、撰稿的时候也许人在家里,但仍如置身于工作现场,休息是工作的一部分,此时,已经完全分不清楚工作与休息的区别。

  现在看来,这样的自由职业越来越多,SOHO一族使得人们对工作时长的认识完全失效。假如把自由职业者每周用在工作上的时间加在一起,绝对要大于常人的40个小时。

  这类情况与强制性加班颇有不同。强制加班型的工作属于计时付酬的劳资支付关系。这种工作的缺陷之一就是今天的事情可以拿到明天去办,只要天天在岗,倘无重大失误,工资是少不了一个铜钿的。而自由职业者假如长时间不干活,会饿死的。一位作家在退出作家协会的时候说:“作家是靠稿费活的,不是靠工资活的。”这句话,可以形象地表明二者的不同。

  加班之惑

  在一些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一件事情今天明天都是你来做,况且如果你今天不做,会影响下一个环节的操作,所以不得不加班加点,把今天的事情在今天处理完。而这是分内的事情,算不得是加班。

  还有一些公司采取了这样的“加班”制度:如果下午5点半是正常下班时间,公司便认为5点半到6点半的工作不算加班,但6点半之后如果你还在工作就算作加班。这就可能被一些人钻了空子,他们会把工作拖到这段时间进行。

  当一位职员所在的公司实行月薪制加年终奖的制度时,他每个月不管工作有多忙,都只拿固定的薪水,这是和公司在签协议时都谈好的。老板可能会在年终时把加班加点的时间考虑进去,多发点钱作为加班费。正常的情况下,累死累活却拿不到奖励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出现。

  你如果觉得这些制度不合理,大可以选择离职,这中间有一个自我选择的过程。如果觉得公司的承诺没兑现或是我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也可以选择离开。这是城市白领们的工作现状:不稳定、高收入、工作累。

  向着人身自由狂奔而去

  作为一种新“自由”的形式,这些职业已经从社会对人的控制中逃逸出来。如果细心的话,我们会发现,在这些现象中,出现一个比较清晰的分析结果:即8小时工作制的濒临破产,与社会对人的控制越来越少有关。

  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对于人身自由的控制还在于,你不能随便撂担子不干,作为“单位人”,除非自己被组织抛弃,否则永远无权抛弃组织。由此带来的问题很多,比如迁徙、婚姻、住房、医疗等等,多少会受到“单位人”身份的限制。

  经济形态发生重大变化之后,外力对个体的约束越来越少,个体对人身自由的自主把握的成分越来越多。这是对8小时工作制带来巨大冲击的一个深层原因。8小时工作制是在《劳动法》里规定下来的,但是就这个法条而言,没有人认为自由职业者违法。

  很大程度上,很多人宁愿放弃每天8小时的常规工作,选择做自由职业者,就是为了摆脱单位对自己的控制。8小时和24小时在这里似乎已经成为判断单位人和社会人的一项标准。最大限度地追求人身自由,也许是人的天性。(据《新周刊》)新闻来源:新知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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