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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营业部老总涉嫌贪挪公款近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6:29 北京晚报

  法庭上拒不说明七千万元去向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具体的时间我没有办法回答,钱干什么了我想不起来,我说不出来。”在今天上午的法庭上,面对公诉人对赃款去向的一再追问,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拒不说明七千多万元赃款的去向。公诉人追问的七千多万元,是杨彦明涉嫌的贪污款,除此之外,杨
彦明还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共计2540万元,至今尚有1270万元未退还。

  说话时字斟字酌的杨彦明对庭审显然早有准备,他避重就轻,除了不承认贪污款项,对挪用的公款予以部分承认。他承认在2000年8月至12月,将营业部一些资金交给其妻弟控制的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房等经营使用,但他把巨额被贪污的款项则往其助理身上推。

  杨彦明说,他从1996年开始到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之后公司多次更名,先改为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后又改为银河证券。作为总经理,杨彦明对营业部工作负全面责任。他说,一家公司委托其营业部对上亿元资金进行经营,以取得固定收益。拿到这笔钱后,杨彦明为方便自己提款,在营业部设立了多个账户,此后,只要杨彦明提出要现金,总经理助理就会为其从账户中提取大量现金。一方面,杨彦明承认自己让助理取过钱,另一方面,他又说自己拿的钱经过会议研究,而把近七千万元公款的贪挪其助理身上推,他声称总经理助理负责营业部财务工作和资金交易,完全可以“一手遮天”。但是,在公诉人问他:“你让总经理助理从账户中提取现金,有没有给她什么凭据?”杨彦明又说:“你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在我印象中好像没有,这种事不会有发票之类的东西。”杨彦明承认,为了应付公司的检查,他让下属技术人员对营业部的电脑记录进行了删除。

  据检方指控,今年47岁的杨彦明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利用担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该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虎坊路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采取指使总经理助理从营业部假借他人名义设立的账户内提取现金或指使他人从其他单位转回该营业部的资金中提取现金等手段,将该营业部资金共计7216万余元侵吞,杨彦明至今拒不说明上述资金的去向。此外,杨彦明还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共计2540万元。

  检方认为,杨彦明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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