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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快评:“第一广场”可以休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8:40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9月8日电(记者段羡菊)到湘中一个县级市采访,当地干部给记者介绍,这个县的广场号称本省“县级面积最大的广场”。到湘北一个县采访,政府办公楼前也有一个大广场,当地官员说这是县级政府中的“亚洲第一广场”。而湖南某小城市的城市规划中,规划人口20万,却规划建设两个加起来6.2万平方米的广场。这种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贪大求洋,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达到何等昏庸可笑的地步!

  广场就像一个城市的客厅,可以让人们休闲、娱乐、集会,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官员不实事求是,非要把广场建得很大,在面积上创一项某市、某地区、某省的纪录。这样的工程往往是“首长工程”,在决策程序上就失去了民心。建广场要钱,钱从哪里来?很多地方官员经常美其名曰“经营城市”,即建好广场后,旁边的土地升值,政府就可以“以地生财”,弥补建设资金,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靠在征地与拆迁上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

  据记者了解,为了建大广场,一些县克扣干部用来养家糊口的工资,有的地方连退休干部也不能幸免,名曰“捐资”。湘中有个县干部和老师的工资长期被拖欠,县政府却拿出2000多万元资金建广场。一个脱离实际的大广场项目上马,往往造成当地的群众上访,引发出很多社会矛盾。

  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资料,集约利用好每寸土地,是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国土管理部门已对大广场、大马路、高尔夫等项目明确提出了禁令,并在土地审批上加强了调控。地方官员如果不审时度势,强行上马大广场,被问责的风险越来越大。

  据记者了解,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之所以热衷建“第一广场”,除了向上谋取“政绩”外,还抱着在当地谋取“名声”的心态。他们认为,不建个广场,拓宽几条马路,即使其他事情做得再多,也不如这些“形象工程”有“看头”,还可以让后人说起这是某某官员任上建的。所以,大广场建起来后,有的政府主要官员竟让人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建设纪念碑上。古代的功德碑,一般是在官员离任之后老百姓自发捐资建造的。现在一些官员建大广场留下的纪念碑,却是他们在任期间为自己建造的,这很可能弄巧成拙,成了损害群众利益、为后人所耻笑的耻辱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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