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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环保局不该乱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1: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蚌埠讯原本用作超市的一楼门面房被用来建浴场,环保部门在没有征求楼上居民的意见,就同意开工建设。蚌埠市雪华园小区2号楼居民认为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通过行政复议告倒了市环保局。

  行政复议申请人之一的叶长宣老人介绍,当2002年他买房子时,被告知2号楼底下将开一家超市,2楼平台上将建一座花坛。可没想到,2003年,原本开超市的一楼门面房被用来
建了浴场。浴场在2楼东侧的墙壁上竖起一个烟囱,还在2楼的平台上放了几个大水箱。当初在建设浴场时,也没有人征求过他们的意见。叶长宣说,浴场是经市环保局审批后才开工建设的,因此,他们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环保局的审批。据了解,蚌埠市政府在今年5月以被申请人的答复行为超过法定期限为由,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撤销蚌埠市环保局对蚌埠市雪华休闲浴场项目的批准行为”。

  雪华休闲浴场对此决定不服,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蚌埠市环保局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未能按照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蚌埠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答复和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法院最后作出判决,维持蚌埠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江文)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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