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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交A卡擅自提价是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6:03 东方今报

  记者 崔莉莉/文 尚鑫/图

  今报讯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刚执行了3天的公交IC卡A卡提价行为,昨日被认定为价格违法行为。郑州市物价局昨天宣布,从今天开始,郑州市所有公交A卡都恢复到每人每次0.8元,如果有乘客发现哪辆公交车的读卡机还没有纠正过来,可以拨打郑州市物价局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

  9月5日下午6时左右,郑州市公交总公司突然宣布:从2005年9月7日起,郑州市所有公交A卡由之前的每人每次0.8元,提高到每人每次0.9元;公交夜间线路和215路公交车A卡价格由每人每次0.8元提高到每人每次1元。提价理由是:A卡是企业运作的优惠卡,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促销手段,属于自定价范围,可以依靠市场调节。

  郑州市公交总公司的这次涨价,没有通过郑州市物价局。昨天下午4时30分,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王文强告诉记者:“这次公交公司A卡擅自提价是价格违法行为,不是企业的促销手段。”王文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条和《河南省定价目录(7)》的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和收费,作为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昨天下午,郑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对郑州市公交总公司擅自提价的处罚措施:一、郑州市公交总公司立即纠正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二、由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及相关规定,对郑州市公交总公司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昨天,物价检查人员已进驻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开始对A卡涨价3天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检查人员将核算出公交总公司A卡涨价3天的多收金额,并向郑州市物价局提交对公交总公司另行经济处罚的具体数额。目前,还未确定多收金额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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