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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为什么会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8:23 成都日报

  9日早晨,记者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中西比较法教授王威,他就赵燕在案件发生时和法庭上的一些不当表现,分析了赵燕败诉的原因。越来越多的案件表明,在走出国门前,国人除了应知晓所处国家的风俗习惯外,更应补充一些中西方法律差异的知识。本次赵燕被打但仍然败诉,与这些知识的欠缺是脱不开干系的。

  当时不该手掏包

  记者了解到,本次庭审中,被告辩护律师一再地强调,洛德斯的所有做法,均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大原因就是赵燕在案发时的不当表现。当时在美国国土资源部警察叫“别动”时,赵燕的第一反应是“手掏包”,“在那种紧张的时刻,我们很难弄明白,赵燕把手伸进包里到底是想干什么”,洛德斯当时讲。

  王威告诉记者,美国的治安法条例与中国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别动”一词的含义,美国法中的别动就是不要有一切动作,包括手、语言、身体各个部位,哪怕动一下手指都会被认为是要采取行动、抵抗被捕,警察可以采取必要行动,包括开枪直接击毙嫌疑人。当赵燕被美国警察命令“别动”时,虽然马上就站住,第一反应却是把手放进包内,掏自己的护照。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警察的殴打、喷辣椒水的行动就被认为是在履行公务,属正当范围。

  去了不该去的地方

  在国外,一些场合即使不作说明,闲杂人也是不得入内的,而国外这样的场合一般并不加以特别说明,全靠“自觉”。被告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一再说明,赵燕当时未经允许就进入了美国国土资源部设在美加边境上的办公室,并向内探头张望,此时两位警察刚刚抓捕到一名携毒人员,又看到了向内张望的赵燕,就跑出去实施抓捕,再加上赵燕的不当举动,这一系列做法符合逻辑。辩护律师紧紧抓住这一点,指出洛德斯是在执行公务,并没有不当举动。

  在国外,除了不知道的地方不要随便进入外,与自己无关的事也不要参与,比如街上有人打架,围观就是不当举动。因为警察赶到后,为了调查,很有可能把所有在场人员全部带回警察局询问,如果你有不诚信记录,警察甚至可能认为你涉案。

  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

  赵燕所持的是商务签证,目的是赴美商务考察,但在美国的活动却是办木材加工厂,超出了签证规定的范围,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赵燕的身份已经构成了非法。王威告诉记者,实际上,被告律师指出赵燕身份非法用意是在让陪审团相信,赵燕有极大的不良信用表现,这大大削弱了赵燕的证词分量。

  “在美国法庭上,法官和陪审团除了对证词本身正确性进行判断外,更注意的是证人本身的信用记录,而这些信用记录则全部来自细节”而在中国法庭上,即使证人有不诚信记录,法庭上也不会当作重要证据指出。因此,当赵燕被指签证非法后,陪审团当即表现了“相当的惊讶”。

  当庭痛哭表现不当

  王威告诉记者,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上,当庭的情感流露都是不理智的做法。在中国,法官只考虑证词及证据,证人、原告或被告的陈述,只是起到说出证词、提供证据的作用,感情的流露不会起任何作用。而在美国,这一点体现得就更明显,而陪审团的存在又为“当庭痛哭”加上了不确定性。

  “在那里痛哭流涕,可能会得到很多陪审团的同情,但他们没有证据就没法支持你,因此这种同情起不到效果,但很可能会有少数陪审员认为,你的哭是在夸大,有另外目的,反而会引起他们的反感。”王威告诉记者。

  不懂美国法庭程序

  从赵燕在法庭上的表现来看,她并不了解美国法庭的审判程序,而这是语言不通外的另一个“弱势”。

  在法庭现场有个细节,赵燕的陈述完成后,在法官宣布休庭前,赵燕突然提出要再说三分钟,当即被法官制止。事后有记者问起赵燕的陈述内容,她告诉记者,“我要说,我是美国人的朋友,我是来旅游的游客,你们不该打我,不该打一个游客。”

  “在中国法庭上,证人、原告或被告要求追加陈述是可以的,甚至法官有时也会要求证人追加陈述,但在美国法庭上,被告、原告双方证言时间要体现公平性,一方15分钟,另一方就只能15分钟。”王威告诉记者,其实赵燕后来公布的陈述内容,对案件判决的作用并不大。

  新闻回放

  从事健身器材生意的赵燕今年7月12日持签证到华盛顿、费城洽谈生意。工作结束后,她于21日参加了“尼亚加拉瀑布两天一夜游”旅行团。赵燕说,旅游团抵达瀑布区后,她和另外两位女团员步行到距离下榻旅馆仅10分钟路程的彩虹桥,准备多拍几张照片留念。她说,那时她们纯粹是因为桥附近的小白屋里透着灯光,才好奇地探头看。当时只看见有一名警察,地上还躺着一个黑人。警察摆手让我们过去。同伴问:“警察是不是让我们过去帮忙?”就在这一刹那间,几名执法人员冲出屋外,另外两位女团员很快跑离现场,但赵燕并没有转身跑走。她说,“我又没做错事,为什么要跑掉?而且转身跑是很危险的”。

  赵燕回忆说:“警察先是拿胡椒水喷我的眼睛,然后就揪我的头发。我下意识地蹲下,他就开始用皮鞋踢我。这时又来了三四个警察,他们同时都用脚踢我。他们把我踢倒后,再把我的手背过去用手铐铐上,推进一个小房间。我不断告诉他们,我的手包里有护照、签证和机票,这时其中一人看了护照,才发现是‘一场误会’。后来看情况实在严重,他们才把医生叫来,把我送到医院。”(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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