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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闲置空地“临时花园”全绿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8:50 每日新报

  李海燕

  新报讯【记者李海燕】从现在开始,位于本市中心城区内的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行拆迁房屋后闲置3个月以上的地块等闲置空地,都要进行临时绿化建设。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市市容委、市建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园
林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闲置空地临时绿化建设的规定》,今后,凡属于应进行临时绿化范围的项目,开发建设时没有取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临时绿化注销手续的,市建委将不予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

  为把津城建设成为宜居城市,实现本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对环境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美化市容环境,提高空气质量,本市特制定这一临时绿化建设的规定。

  据介绍,本市实施闲置空地临时绿化工程的范围还包括:具有收购整理土地资质的部门负责收购、整理已实施拆迁的地块;土地使用人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后,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3个月内不能动工开发建设的地块等。

  凡是不按规定实施临时绿化的,本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强制进场进行绿化,所需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的费用,包括利息,均由该土地使用人承担。

  临时绿化工程标准分为三级:一级绿化内容包括:换种植土,适当做地形起伏,绿地围挡,甬路铺装,铺草皮卷,栽植乔、灌、常绿植物,安装座椅及上水设施;二级标准包括:换种植土,绿地围挡,铺草皮卷,栽种绿植,安装上水设施;三级绿化标准为:形式多样的简易绿化,避免扬尘,美观、整洁。

  据悉,一旦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土地使用人就可持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临时绿化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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