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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负责人就规范股权管理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0:58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问:如何理解《通知》提出的“稳妥”原则?答:“稳妥”就是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要在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基础上,使改革方案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及长期健康发展,同时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速度和市场的可承受程度。问:《通知》提出要积极探索股权分置改革的多种实现形式
,请问如何理解?答:46家试点公司中有44家选择了送股方案或以送股为主的组合方案。对于国有股股东而言,除送股以外,我们鼓励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如派现、缩股、回购或增持股份、发放认股(认沽)权证、承诺以预设价格购买或出售股份、承诺以后年度分红比例等多种方式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也可以将资产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起来进行。问:目前,有关方面有关于调整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业绩考核方式,以及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的呼吁。我们注意到《通知》对此有了相应要求,请问如何理解?答:对于你所提到的有关方面上述呼吁,我们也很关注,并进行了认真研究。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后,应当考虑将市值指标引入国有股股东的业绩考核体系,以促使国有股股东更加关注上市公司市值的变化情况,真正构筑起各类股东利益的共同基础。但也应当看到,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是一个综合体系,涵括多个指标、多种因素,而且现在证券市场本身还有一个完善的过程,上市公司股价尚不能很好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建立市值考核指标应当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为此,《通知》提出,要合理调整国有股股东业绩考核指标,并考虑设置上市公司市值指标。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五部委《意见》提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目前国务院国资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监管要求。 新华社记者 齐中熙 刘羊旸(编辑 小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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