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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规定学费不再缴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5:00 扬子晚报

  开学伊始,到高淳县各中小学缴纳学期费用的家长们发现,今年的缴费方式有些不一样:一张该县统一印制的《高淳县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清楚的列出了县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过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拿着缴款书,缴费对象却并不是学校的财务部门,而是进驻学校、设立专门代收柜台的县财政局委托的金融机构。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这样做可以有效地规范收费行为,防止学校乱收费、私设小
金库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也方便了个人缴纳费款,可以保护学生、家长以及学校等多方面的合法权益。(张迪 江大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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