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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律师”唱罢 “法律无忧”登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0:11 法制早报

  黄学锋:“法律无忧”不是“一元律师”

  对话人物:黄学锋,毕业于复旦大学,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上海市WTO高级咨询员。现为上海市佩信 科诺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师。

  对话动机:9月,黄学锋所在的佩信科诺律师事务所将正式推出"法律无忧"服务项目
。该项服务内容之一是只要市 民每年缴纳366元,就能享受全年无限量免费法律咨询和众多优惠服务。不过,媒体将此举称之为“一元律师再闯上海”。

  “一元律师”的说法源于2004年11月宗诚企业管理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推出的“家庭法律保障计划”。佩信 科诺律师事务所虽然同样打出了降低普通民众

维权门槛的旗帜,但黄学锋律师却对本报否认了“一元律师”的说法。

  □本报记者 王涛

  “一元律师”起源

  9月,上海市民将迎来一项新的法律服务,由上海佩信科诺律师事务所正式推出“法律无忧”服务项目,该项服务只 要市民每年缴纳366元,就能享受全无限量免费法律咨询和众多优惠服务。媒体将其定位为“一元律师再闯上海”。但对此 ,佩信科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黄学锋和徐刚并不认同,他们说:“法律无忧”并不等同于以前的“一元律师”。

  现在国内讨论比较多的“一元律师”最早也是源起于上海。2004年11月25日,一家名叫宗诚企业管理顾问( 上海)有限公司的外资企业表示,他们将在12月1日推出一项“一元律师”项目。根据宗诚公司的计划,一个普通百姓,一 年交365元的会员费用,就可以享受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每年6封免费的律师函件等服务,还可以在代理诉讼、参与谈 判、调查取证、起草法律文书等法律事务上享受“签约律师事务所”7.5折的优惠收费。

  5天之后的11月30日,上海市律师协会紧急发表《关于维护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声明》,认为宗诚公司所宣 传的内容违背了中国的法律,一旦实施即会扰乱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上海市律师协会同时提醒其成员,“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和律师协会有关行业规范和纪律提供法律服务,珍惜职业声誉,不要为了争揽业务而与有些 公司和企业进行什么‘签约律师’的接触和行为”。

  12月1日,宗诚公司宣布该计划暂时搁浅。就这样,在压力之下,“一元律师”还没有降生就胎死腹中。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一度引发了较大争论,打破法律服务贵族化的呼声也甚高。此后,上海的律师界对此陷入了沉寂 。

  不过,宗诚公司虽然立即取消了该服务项目,“一元律师”却在业内不胫而走,成为一个律师皆知的敏感字眼。一时 间,打“一元律师”招牌的律师事务所在河南洛阳、山东青岛、云南昆明等地相继出现。也正是因此,佩信科诺律师事务“法 律无忧”这一即将降生的法律服务项目又被媒体冠以“一元律师”。

  -对话-

  “法律无忧”为了“赚钱”

  “法律无忧”区别与“法律援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赚钱”。佩信科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无忧”项目在考虑该项目 盈利前景的时候,将目光放的比较长远。

  记者: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筹划“法律无忧”这一服务项目的?

  黄学锋:2004年底,我们就开始酝酿并准备实施这一项目。

  记者:是什么原因促使你们推出“法律无忧”项目的?

  黄学锋:2004年9月至12月,我和该项目的另一发起人徐刚律师有幸被上海市政府公派到欧盟进行学习。在学 习过程中,我们拜访了一些律师事务所并探讨事务所的管理及业务开发问题,了解到欧美一些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向广大民众推 出的“Pre-paidlegalservicePlan”(即预付费法律服务计划)。在美国,一家名为Caldwe llLegal的公司还因该项目成功在纳斯达克上市。具不完全估计,仅美国北部就有1800万人加入该法律服务计划。 考虑到国内目前的法律服务的现状,我们当时就筹划并酝酿实施同类性质的法律服务项目。

  记者:打算推出这个服务项目时,你们考虑过盈利的前景吗?

  黄学锋:不考虑赚钱是不现实的,这也是“法律无忧”区别与“法律援助”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就怎样理解“赚钱” 二字,每个人的思考都是不一样的。好的法律项目可以收几十甚至几百万,上面提到的美国CaldwellLegal公司 ,他们做的单项业务在行业内收费是很低的,但他们可以上市并运作近亿美元的资金,这是一般人所不能料想到的。我们在考 虑赚钱的时候,是将目光放的比较长远。项目做好了,品牌与规模效应就会上升,律师事务所的综合效应就会大大提高,赚钱 也就容易了。短期看,我们项目可能不赚钱,但从长远看无疑是值得的。

  记者:如何评估“法律无忧”项目在国内实施的现实条件?

  黄学锋:“法律无忧”的推出确有它的现实条件。简单的说,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国内广大市民有法律需求。目前国 内大约有10%的市民享受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10%的市民已经有私人法律顾问;大约80%的市民存在法律的需求 ,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没有聘请私人律师,法律需求是客观存在的;第二,广大民众的法律服务存在空白点。目前众多律师事务 所、律师的定位或者说他们的理想都非常高,如金融、

证券、外商投资等等,针对广大民众提供专门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为数甚 少;第三,目前法律服务的费用相对于广大民众而言价格不菲,现实中常有市民希望聘请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但对比较高的 服务价格却望而却步。

  记者:您怎么看待去年宗诚公司的"一元律师"?

  黄学锋:这恰巧是促使我们加快“法律无忧”计划实施步伐的直接动因。我们看到宗诚公司推出“一元律师”项目的 信息后,感觉虽然我们有比较超前的法律服务观念,但如果不尽快实施就有可能永远停留在空想的层面。

  记者:有没有想过可能会遇到"一元律师"同样夭折的命运?

  黄学锋:没有考虑,但我们相信律师协会、司法主管部门肯定会支持我们的项目。其一,我们是合法的法律服务主体 ;其二,我们项目的最大受益者是广大民众,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进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发展与品牌的建设;其三,从大的方 面讲,我们的项目有助于广大民众的法律问题法律解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促进我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这样利国 利民的项目,律师协会只会支持不会反对。

  不同于“一元律师”

  “法律无忧”与“一元律师”在法律服务群体、项目宗旨、盈利模式等方面均不同。“法律无忧”的盈利模式是通过 国内广大民众、国内大中小企业、在华外籍人士三个不同的客户群体的收费差别实现补充,并不单纯依靠每年收取366元的 咨询费用

  记者:“法律无忧”项目是否等同于"一元律师"?

  黄学锋:二者是不同的。

  记者:为什么这么说?

  黄学锋:“一元律师”的概念是宗诚公司首先提出来的,这可能是出于商业上炒作的需要,其基本理念是现有的法律 服务收费很高,“一元”服务推出的是低收费,靠的是价格取胜。

  记者:差异具体体现在哪里?

  黄学锋:“法律无忧”与“一元律师”在法律服务群体、项目宗旨、盈利模式等方面均不同,“法律无忧”的定位是 高品质、高附加值服务产品,是高端产品的一种体现。

  “法律无忧”服务的群体有三项,在华外籍人士、国内大中小企业、国内中等以上收入家庭;降低法律服务门槛仅仅 是“法律无忧”项目宗旨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为潜在客户提供日常法律服务便利并旨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法 律无忧”的盈利模式是通过三个不同的客户群体的收费差别实现补充,单纯依靠每年收取普通家庭会员366元的咨询费用不 可能长期运营这一项目。

  记者:项目提供的主要服务是什么?

  黄学锋:就国内家庭会员而言,主要提供法律咨询、审查、起草常用法律文件等,不同会员享受的服务内容有一些差 别。对国内企业而言,主要提供无限量电话咨询、限制面对面咨询、审查起草法律文件、

知识产权保护、税收筹划、法律培训 、其他专项高附加值服务等;对在华外籍人士,主要提供投资、贸易、就业、税收、外汇、人身、居住等法律咨询。

  记者:具体如何操作?

  黄学锋:根据法律允许的方法进行推广,适当借鉴一些成功的业内同行的业务发展方法。

  记者:提供这一服务的是哪些人,是否均为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黄学锋:均是本所有一定经验的律师。若涉及到较为疑难的法律问题,将提交本所资深律师解答或处理;涉及日常常 见的法律问题或程序性的法律问题,将由律师事务所助理予以解答。

  不存在恶性竞争

  高价格不一定等于高服务质量,反之,低价格也并不一定等于低质量。低质量的服务只会使会员数量停滞不前,项目 将永远无法赢利,这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记者:从项目设计看,这一项目前期的收入肯定不会很乐观,你们将如何实现盈利?

  黄学锋:从短期看,项目盈利有一定的难度,因为法律服务成本非常高,但我们相信随着项目的进一步推广,项目盈 利是迟早的事情。

  盈利将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国内企业与在华外籍人士的法律顾问费用与国内家庭会员会费相互补充;二是会员可 能带来的潜在专项法律服务如公司并购、融资保险、上市、涉外投资、诉讼与仲裁;三是,项目推广引起律师事务所规模与品 牌效应带来的其他业务收入。

  记者:很多人关心,低价格换来的会不会低质量服务?

  黄学锋:我首先要澄清的是,高价格不一定等于高服务质量,反之,低价格也并不一定等于低质量。就我们的“法律 无忧”项目而言,我们的定价相对于我们自己的服务水平是很低的,就我们本人而言,给外资企业服务每小时均收取150- 300美金的服务费用。在“法律无忧”项目中,我们的定价是我们能够接受的,因为“法律无忧”仅仅是我们所的一个项目 ,我们所高端服务项目如知识产权、税收、公司并购、外商投资业务之间的利益可以相互补充。

  我们的常年法律顾问定价主要是给予个人、家庭、企业以法律救济的方便。项目短期内无法盈利,这我们有充足的心 理准备,低的服务质量只会使会员数量停滞不前,项目将永远无法盈利,这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项目的主要盈利点是希望所有会员在遇到专项服务时聘请我们,服务质量的低劣只会使会员退避三舍,因此,努力提 高服务质量是我们项目维系的最大动力与目标;

  最后,作为一个长远项目,我们希望项目的推动能够促进事务所的规模效应与品牌发展,低劣的服务质量可能严重打 击我们所目前的高端法律市场,这是我们不可能允许的。

  记者:您曾提到价格设定“符合国情”,这个价格订立的依据是什么?

  黄学锋:价格“符合国情”主要是与潜在的客户的收入及法律意识相联系的。收入高低在某种程度决定其在发生法律 问题时愿意投入成本的高低;法律意识水平高低也是如此。“法律无忧”的定价在参考前述因素并根据项目成本测算、盈利预 期、服务内容以及长远目标的基础上,订立的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

  记者:这样低的收费,会不会有人说是恶性竞争?

  黄学锋:据我们业内众多律师朋友的反映,不存在恶性竞争,他们更多的担心是我们这样做是否值得。

  记者:若有这样的疑问您如何看待?

  黄学锋:我们认为我们的项目不存在恶性竞争,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我们愿意与其进行交流,并在法律层面上与其进 行探讨。

  旨在为一般民众服务

  能为更多的老百姓、公司等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应该是每个律师的理想

  记者:你们这个项目前期投入多少?

  黄学锋:前提投资预计15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客户资源管理系统、电话系统、律师团队组建、业务开发成本等。

  记者:是否考虑过融资的问题?

  黄学锋:考虑过,不排除这样的机会。

  记者:没有融资对整个项目有什么影响?

  黄学锋:当然推动速度比较慢,但优点是可以根据我们设计的道路合法前进。选择融资的话就难以控制,一是融资方 不了解法律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可能会干涉法律服务;二是多数融资方要求成立项目公司运作,这在法律上不允许的;三是, 融资方在决定业务开发时会选择商业运作模式,这可能也是法律禁止的。

  记者: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而面临的法律费用负担却很高,有人提出"法律无忧"项目是为法律援助减压?

  黄学锋:“法律援助”阶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民众不具备法律援助的资格。“法律无忧”不同于无偿法律援助 ,因为这是一种有偿服务。但若能帮到那些因无力支付高额费用而无法受到法律帮助的人,我们也是愿意为之的。

  记者:筹划期间是否遇到其他方面的阻力?

  黄学锋:主要是所内与行业内的不同声音,所内一些律师认为“法律无忧”项目与事务所目前从事的高端业务冲突, 会对高端客户产生不良的影响;行业内有些律师认为,运作这一项目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得不偿失等等。作为项目的发 起人,我们持有不一样的观念。

  记者:对项目的前景如何看待?

  黄学锋:对项目的前景我很有信心。我相信两三年内,这个项目将逐渐被接受,五年后项目将呈快速发展阶段。做这 个项目既是我们的事业,也是我们决心的一种体现。能为更多的老百姓、公司等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应该是每个律师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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