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发现67年前日军侵华罪证“良民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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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3:3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呼和浩特9月12日消息(记者阿都钦、包头台记者富饶)近日在包头市青山区居民董京家中发现一张保存67年的日伪时期颁发的“良民证”。董先生说这是当时发给他奶奶的,他保存下来,是为了让子孙永远记住抗战的这段历史。 所谓的“良民证”是一个32开书本大小的白布,白布上方写有“代县赵村”,中央竖行是“民人董门马氏”,右侧和左侧竖行分别是“年三十四岁”“代县赵村村公所”。
据董先生介绍,他祖籍山西代县,祖辈在代县赵村居住了600多年。据老人讲,日本侵华时,占领了代县,1938年向老百姓颁发了“良民证”。据说,“良民证”有证明身份的作用,其中最主要的一项便是证明没有和八路军“私通”。如果老百姓进日军把守的城门,便要出示“良民证”,出示不了的,就会被日军严加盘查甚至被杀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李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