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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局长受审当庭竟自称法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7:01 扬子晚报

  辽宁讯 “我是个法盲。”说这话的竟是抚顺市教育局原副局长。这番话是他面对涉嫌贪污14万余元、受贿21万余元的指控,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说出的。9月9日上午,48岁的抚顺市教育局原副局长刘传柱站在了被告席上。据起诉书内容,2004年6月12月,刘传柱将个人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装修发票以及餐饮发票分别交由新宾高中和望花高中报销。2005年1月份,刘传柱又将个人购买灯具、家具的发票交由抚顺市十二中学报销,得报销款9600元。在检察机关的指控中,刘传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21万余元。此外,检察机关还指
控其有贪污14万余元公款行为。

  在控辩双方经过激烈的辩论后,法庭进入最后陈述阶段,刘传柱在被告席上几度失声痛哭。“我确实为抚顺市人民作出过很大贡献。”刘传柱当庭哭诉了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最后,刘传柱向法官哭诉道:“我是个法盲……”庭审进行了近4个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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