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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受助生用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1: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9月1日出台的《郑州航院困难学生补助办法》对受助者提出要求:生活俭朴,无抽烟喝酒的嗜好,不使用手机(毕业年级学生除外),不铺张浪费。该规定出炉后引起了争议,一些学生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对贫困生的歧视。

  该校学生处负责人表示,手机不是生活必需品,学生对外联络可以使用更加便宜的IP卡电话或宿舍电话。这个规定也没有搞一刀切,毕业班学生可以使用手机,以方便他们掌握
就业信息,方便与用人单位联系。

  校方有关负责人解释,之所以出台这一规定,是因为以往在对助学金、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时,有同学举报,受助学生中有人使用手机,并在外长期租房,还有比他更符合条件的学生。这种情况如果得不到改变,就有违公平公正。出台这一规定就是为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真正需要资助的同学身上。

  专家认为,手机并不是学生的生活必需品,学校出台这样的规定可以理解,学校和教育部门应该考虑细化贷款制度和学校管理体制,引入更多人性化管理因素,充分照顾到学生们的具体情况,使管理更富有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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