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西省出台戒毒收费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2:53 江南都市报

  强制戒毒治疗费禁超3000元

  本报讯 记者胡骅、实习生杨洁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出台自愿戒毒和全省公安系统强制戒毒收费标 准,并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收费标准,强制戒毒生理脱瘾期的治疗费用每人不得超过3000元,康复期不得超 过1800元;自愿戒毒生理脱瘾治疗每人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3000元。戒毒人员所交费用含治疗费、护理费、戒毒药品
费、检验费等。对超标准收费的,可拨打12358举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