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戒毒收费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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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2:53 江南都市报 | |||||||||
强制戒毒治疗费禁超3000元 本报讯 记者胡骅、实习生杨洁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出台自愿戒毒和全省公安系统强制戒毒收费标 准,并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收费标准,强制戒毒生理脱瘾期的治疗费用每人不得超过3000元,康复期不得超 过1800元;自愿戒毒生理脱瘾治疗每人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3000元。戒毒人员所交费用含治疗费、护理费、戒毒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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