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首次培训空中警察 将形成制度化培训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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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4:37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9月14日电(张建新、邱丽娜) 为打造一支精良的“空中警察”队伍,公安部首次对警用航空机务人员进行培训,除新疆外的内地所有拥有警用航空的公安部门的骨干机务人员,将在中国民航学院进行为期15天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次培训旨在通过公安部和中国民航学院的合作,使警用直升机的机队维修人员掌握直升机基本理论、直升机的构造和系统的
中国警用航空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1993年武汉公安局首家引进了直升机,目前全国公安系统现已拥有近20架直升机。警用航空在执行空中巡逻、跟踪追捕、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将形成60架左右直升机的空中警察队伍。 目前中国在警航队伍人员培训、建章立制、管理模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现在人员多是部队转业的飞行员,需要从飞战斗机、轰炸机等改为飞直升机。现有的警用直升机机型不统一,种类繁多,因此需要增强培训力度,提高警航队伍整体素质。 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此次培训,使空警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探索出一条警航人才培养的新路子。公安部将在中国民航学院设立警航培训基地,形成制度化的培训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