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首家单位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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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0:29 乌鲁木齐晚报 | |||||||||
9月14日,在2005年乌鲁木齐市综治委第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176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三个单位分别被“一票否决”(也是今年首家被一票否决的单位)、撤消“市级治安模范单位”称号和黄牌警告。 据了解,根据市综治委2005年“创安”工作的安排部署,市综治办对2000年~2001年命名的178个“市级治安模范单位”进行了抽查复验和委托区(县)综治办代验,经过对复
同时,市综治办发现两个复验单位未达到“市级治安模范单位”的标准,存在综治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治安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漏洞等问题。 会议决定命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等176个单位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农业大学三个单位分别被撤消“市级治安模范单位”称号、给予“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 据了解,2005年5月13日,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在公司储油区内违章作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导致5人死亡,1人受伤,损失柴油736吨,损毁1000立方米油罐2个,造成直接财产损失428万余元。 鉴于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防范措施不落实,市综治委决定对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另外,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新疆农业大学由于疏于管理,致使校内发生案件,而分别被给予撤消“市级治安模范单位”称号和黄牌警告。 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殷宇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德祥,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陈壮为参加了会议。:(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聂勇 闫毓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