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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撵姐想独占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2:31 新闻晚报

  律师:“ 94房产”同住人均有房产权

  晚报讯陈女士和弟弟的户口都在一套房子内,但最近弟弟为独占房子,对姐姐恣意打骂。陈女士实在无法忍受弟弟的霸道行径,不得不搬到了外面住。该房屋是1994年由承租房购买而成为的产权房,作为同住人,陈女士想通过起诉来夺回属于自己的房屋共有权。

  陈女士是回沪知青,退休回沪后,户口迁到了父母杨浦区留下的房子中。房子是陈女士的母亲于1995年1月根据“94房改方案”买下的,产权证办在陈女士的弟弟名下。母亲去世后,陈女士遵照其遗愿,在生活上照顾未婚的弟弟,但是弟弟却不顾姐弟情,经常找借口与陈女士吵架,甚至多次动手殴打她。

  陈女士无奈搬到他处居住,但仍有一些衣物留在原来的房子内。最近弟弟多次将大门锁换掉,不让陈女士进门取衣物,同时声称房子为其一人所有。

  上海大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智潜代理该案件时表示,“94房产”因具有特殊性,除非有事先放弃或委托声明,房屋同住人均有产权。因此,虽然产权证办在其弟名下,但陈女士也拥有房屋产权。后经双方协商,陈女士弟弟拿出6万元来给姐姐,然后姐姐搬出该房子,双方不再发生房屋产权纠纷。作者:记者王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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