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转地资金”将被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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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4:48 深圳晚报 | |||||||||
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将对宝龙两区转地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挪用“转地资金”将被严查 本报记者王雅通讯员莘坚报道记者13日从深圳市监察局获悉,该局会同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将对两区的转地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保证补偿金分毫无损地发到群众手中,
在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工作中,最受群众关注的环节就是转地补偿款的计算和发放,在专项监督检查中,这项工作也被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侵占、挪用转地补偿款等各种侵害转地资金的非法行为。负责转地工作的各级国家干部也成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对他们在转地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将得到严厉查处,如:利用职权,借转地之机吃、拿、卡、要的违法违纪行为;转地工作中各种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及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国家干部因涉及自身利益拒不配合或者阻挠城市化转地工作的行为等。 同时,在专项监督检查中,还将检查与转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督促与转地相关的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等,以确保转地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原村集体、群众的合法利益。 举报电话和地址 为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深圳市监察局特别设立了专门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对转地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2001579;举报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C4101房;邮编:518035。 作者:本报记者王雅通讯员莘坚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