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自拍全裸照取悦男友 香港一男子被罚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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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5:08 华夏经纬网 | |||||||||
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一名无业男子承认在公众地方自拍裸照,14日于荃湾裁判法院被法庭判罚1,000元,被告于庭上要求法庭归还涉案相机,获裁判官批准。 据悉,47岁无业男子吴志强,被控一项公共地方猥亵行为罪。被告求情时指出,自己是同性恋者,拍裸照只是为了取悦其亲密男友,并非作其它用途。
案情指,被告于本年8月5日,在城门路城门谷公园内全身赤裸,被巡警截查。警员稍后在被告身上搜出两台相机,发现内里有多张在香港不同地点拍摄的全裸照,故将其拘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