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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默许则“平安”,不从就“出局” 月饼“摊销”潜规则何时能打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9:25 无锡日报

  本报记者高飞

  中秋节本是家人亲友团聚,被赋予美好意味的节日,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仅次于春节。然而,节前沸沸扬扬,节后销声匿迹的月饼经济几乎遮蔽了中秋原有的意味。近日,某单位办公室主任陆先生常常接到在酒店工作的朋友打来的电话,希望能帮忙订购一些月饼。“酒店给了配额,每个员工都要销售100盒,完不成就要扣奖金。”知情人透露,“摊派”月饼
在业内已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

  “月饼”经济何其美味,引得酒店业也来分食。随意走进市内各家星级酒店,都能看到被请上大堂醒目位置的各种月饼。零散客人购买非常有限,酒店月饼的销售之道就在于“摊派”、“分流”双管齐下。滨湖区一家三星级酒店员工蔡先生向记者叹起了苦经:往年想想办法,托托朋友还能勉强完成任务,可今年好多单位应职工的要求都取消了“月饼福利”,改为更实惠的方式。“销不动,只能等着扣奖金了!”好在酒店的月饼还有另一种销售途径———“分流”到供应商。按与酒店业务往来的大小被分派到不等量的月饼,钱直接从货款里扣除。对于酒店如此销售,经营净菜公司的王先生习以为常,“与我们有业务往来的酒店都会有这种要求,有的是采取强制手段,有的则是供应商自愿。”强制的要买,自愿的也要带上几盒,生意人不愿为千把块钱得罪了客户。“这些月饼我是吃不了的,只能一部分发给员工,一部分再返送到客户手里。”据知情人士透露,酒店业实行这种“规矩”由来已久,大部分供应商都能“默守”,少数不愿意承担这种“摊派”的供应商,难免遭遇“出局”的待遇。“好在一年就这么一次中秋,否则真是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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