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装警报器 拆 乱开霸王车 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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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张倩记者陈新实习生李卓)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今起集中整治军警车辆及特种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改善交通环境,推动“文明西安”活动纵深发展,该项整治活动将至12月底结束。14日上午,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召开政府有关部门会议,就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此次整治的重点为:违规滥鸣警报器、违规安装使用警报器、电喇叭和违反交通法规
据了解,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今后将把整治滥鸣警报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交通管理、后勤装备或联合西安警备司令部、省武警总队的纠察采取定点检查和巡查等多种方式联合监督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对警灯、警报器的安装和使用分别做出了严格规定。2002年9月2日,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城区禁止使用警报器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禁止使用警报器的车辆范围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消防、劳动教养管理机关 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队、武装警察、医疗救护、电力抢险、天然气抢险、防汛等各类特种车辆。规定:西安市绕城高速内24小时禁止使用警报器,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继续使用警灯;执行紧急任务时如路面车辆、行人较多或途经繁华十字路口时可使用警灯,继续使用电喇叭。 | |||||||||